西财大党发[2013]2号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天府学院分党委,校内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教育部党组、四川省委和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,经中共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,制定《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
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
2013年2月19日